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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美术学院“新青年”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访问量: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美术学院“新青年”评选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院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五四精神,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我校建成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高水平陶瓷大学贡献不竭的青春力量,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美术学院“新青年”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条件

1.美术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2020、2021级)、研究生(2022、2021级);2.热爱祖国,道德品行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遵规守纪自觉,无违规违纪行为。二、

评选类型及要求

1.责任担当榜样 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有强烈的团队意识,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在校院学生组织或者班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广泛影响力。

2.志愿公益榜样 能积极参与学生志愿工作和公益活动,有突出表现的;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奉献爱心,有感人的志愿服务事迹,深受服务对象的赞誉和志愿者的认同。

3.勤学治学榜样 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综合学习能力和科研及实践能力;在本专业的学习或跨学科学习中成绩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学业荣誉。

4.创作新星榜样 艺术创作能力强,能积极参与各类创作大赛或展览,并取得优异成绩;在国家级、省级等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积极追求卓越,用创新的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学术科研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拥有发明专利、发表学术论文等。

5.文体艺术榜样 生活积极、乐观向上,热爱各项文体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文艺晚会、表演、体育竞赛等,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

工作安排

1.本次推报工作采用“个人自荐”方式,申报者根据自身事迹在 5个类别中自选类型进行申报;

2.本次评选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各设名额,分组评选;

3.申报者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附件一)2023年度美术学院“新青年”学生事迹登记表纸质版材料(含作证材料,如: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交至学院314团委办公室侯老师处,电子版材料(附件一登记表、支撑材料和附件二汇总表)发至邮箱1650274634@qq.com。4.学院将对评选出的“新青年”颁发荣誉证书,并重点进行“新青年”事迹宣传工作,设立“新青年说”栏目,通过“陶美新青年”微信公众号平台账号、进行宣传报道,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备注:附件一和附件二发在班主任群及班长群)附件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nTZ4_MhL0JAcVaN-BdZEw提取码: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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